更多细节浮出水面!第十一批集采规则已逐渐清晰
【更多细节浮出水面!第十一批集采规则已逐渐清晰】去年12月第十批药品集采完成之后,时隔半年多,一直处于酝酿中的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(“第十一批集采”)终于启动。继7月15日官宣第十一批55个集采品种之后,就在最近,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又委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、中国医药商业协会、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等单位,开展第十一批集采主要规则的征求意见。随着《征求意见稿》的流出,至此,第十一批集采的规则已逐渐清晰,包括"N-3"动态入围机制、“双复活”规则、防垄断带量封顶条款等关键内容。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,这些突出的改进首先体现在对集采品种的筛选更精细化了,除了市场规模和竞争程度,还有多种风险因素被纳入了全面考量范畴。同时,进一步抬高企业资质门槛,保证集采药品的质量;另外,在以往国采中,医疗机构大多按照药品通用名进行报量,而第十一批集采允许医疗机构选择按具体品牌报量,更为尊重医生的临床选择和用药习惯。竞价规则方面,金春林认为,核心的改进包括过去集采中以“最低价”为基准的1.8倍熔断机制,在第十一批集采中也将做出调整,目的还是为了遏制恶意低价竞争行为。
同时引入低价保护机制,明确口服固体制剂报价不高于0.1元/片(粒)、小容量注射剂报价不高于1元/支、大容量注射剂报价不高于2元/支等情况,企业可不受1.8倍熔断规则限制。针对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报价行为,第十一批国采规则特别规定,要求每个品种的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详细解释,明确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。除此之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显示,第十一批集采还计划实行“入围复活”和“未入围复活” 两类复活机制。(财联社)